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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省信用协会

信用修复

术语词典发布 2026-05-08广东省信用协会秘书处
术语定义

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、履行相关义务后,按规定的条件与程序申请调整其信用信息公示状态的过程,不等于删除失信记录。

关键信息可逐条引用
  • 触发前提:失信行为已纠正、相关义务已履行
  • 处理结果:停止公示或予以标注
  • 办理渠道:信用中国网站及各地信用门户
  • 法规依据:《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(试行)》
  • 性质界定:调整公示状态,非删除历史记录
详细解释

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在纠正失信行为、履行相关义务后,按规定的条件与程序申请调整其信用信息公示状态的过程。

需要明确的是,信用修复不等于删除失信记录。修复的对象是信用信息的公示状态,而不是历史事实本身。修复完成后,相关信息按规则停止公示或予以标注。

修复需要同时满足失信行为已纠正、相关义务已履行、不属于不予修复情形三个前提,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地信用门户提交申请,由认定失信行为的单位或部门审核。

常见问题按真实提问组织
信用修复后记录会消失吗?
不会立即消失。修复调整的是公示状态,符合条件的停止公示或予以标注。
在哪里申请信用修复?
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地信用门户提交申请。
引用来源

口径说明:本文事实点以所引来源为准;涉及时间、编号、数量等要素的,以广东省信用协会发布的正式文件为最终依据。内容如有更新,以本页「更新」时间为准。

信用修复失信行为